2020年11月2日下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归档工作座谈会,对中院各审判业务庭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卷宗归档标准进行了明确。各审判业务庭副庭长、信息技术处处长吴波、办公室档案科负责人王平、书记员代表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自今年6月高级法院对全区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应用情况通报以来,两级法院立案三日内卷宗扫描率指标呈上升态势,但整体指标仍需继续提高。座谈会上,吴波处长首先向参会人员传达了高级法院下发的《全区法院1-9月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情况的通报》,对今年1-9月两级法院立案三日内卷宗扫描率、1-9月两级法院开庭后5日内制作卷宗率、9月全区平均值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了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会议指出,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是实现智能化、自动化诉讼服务的新起点,是对我院书记员长期以来结案后扫描案卷模式的颠覆性改变,也是当前对书记员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所有书记员都要严格按照要求去完成。
今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有针对性的对此项工作开展培训,提高书记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加强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归档的管理,使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归档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