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更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近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公开审理了一起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一线办案民警10余人旁听。
该案系陈某不服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快速路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上诉案件,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快速路大队队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围绕本案上诉人适用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是否合法、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正确等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阐述各自观点,整个庭审过程流畅,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各尽其责,配合紧密。行政机关应诉准备充分,答辩条例清晰,发挥了较好的示范效应。
庭审结束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组织旁听人员进行座谈,交流本次旁听感受。围绕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作为此类案件的审查重点,合议庭法官朱虹以案讲法,强调了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行政程序及行政行为的合理性等四个审查方面。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快速路大队负责人表示,本次庭审的行政诉讼案件对行政执法人员具有良好的法治教育和警示意义。身临法庭参与和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全过程,深刻认识到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容易出现的疏漏和风险,对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提高办案能力和行政应诉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旁听行政案件庭审的价值不仅在于一案一事,更在于发现问题苗头,总结规律,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更好推进依法行政。通过旁听观摩,办案民警们了解了案件内容和庭审过程,直观感受到法庭的庄严氛围,进一步强化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执法为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