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请您不要干预过问案件
不要说情打招呼、打探案情
不要私下约见办案人员
否则将依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全面如实记录
并向组织报告
感谢您的理解、监督与支持。”
自5月24日起,拨打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固定电话、全院干警的手机均可以听到这样一段彩铃提醒,如果群众使用手机恰巧与干警使用手机是同一运营方,那么,手机也会滚动播出关于“三个规定”的视频画面。
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乌市中院不断创新宣传工作举措,利用全体干警日常通讯平台,统一定制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彩铃业务,旨在从源头防止干预司法,提前把人情拒之门外,让人民群众深切的感受到法院对落实“三项规定”、整治顽瘴痼疾的态度与决心,让每一次通话变成“三个规定”的宣传教育,从而提高群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筑牢廉洁司法内外防线。
廉政小知识: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