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走实走深走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多措并举,对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办理的重点案件进行评查,着力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乌市中院审管办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扎实做好重点案件评查工作,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乌鲁木齐法院重点案件自查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和《乌鲁木齐法院重点案件集中评查人员名单及工作要求》,统一部署,明确评查范围、评查重点和评查方式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间节点,确保案件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统一评查标准,压实工作责任
建立台账,摸清底数,对2018年以来乌鲁木齐两级法院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全面自查,梳理案件清单,清查案件底数,建立重点案件台账。制定评查工作计划,确定评查方式及评查人员,逐案自查,并做好记录,坚持无禁区、全覆盖。此次评查分为自查和集中评查两种方式,实行“一案四查”机制,即着重从案件的程序、证据、结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进行,逐案评查,严格把握评查标准和尺度,精准定性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截至目前,开展重点案件评查825件,其中自查案件685件,集中评查140件。
坚持刀刃向内,做好成果转化
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乌市中院审管办以此次重点案件评查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深挖短板,分类处理,认真分析,注重总结,切实做好评查结果的转化和运用,确保案件评查工作取得实效。将案件评查工作与教育整顿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以评查促整改、促提升,实现案件质量和司法办案水平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