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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学模范 树榜样 | 叶炜:七年从警路 铁骨铸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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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1-06-10 12:08:56 打印 字号: | |

叶炜,现任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一级警长。多次被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务工作者”;2014年荣立“专项个人三等功”;201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19年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优秀党员”。

多年来,叶炜同志始终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为工作的座右铭,爱岗敬业、作风正派、秉公办事、高效率、高质量的履行着司法警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一、坚定政治立场、把对党忠诚作为各项工作的生命线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他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强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始终把筑牢“四个意识”贯穿队伍建设的始终。在开展发声亮剑系列活动中,叶炜同志第一个发声亮剑,做到旗帜鲜明、言行一致,时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权威,为贯彻落实总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有针对性地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使广大干警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对法律忠诚;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问题上,始终做到头脑清醒、毫不含糊。

司法警察支队是一个多民族的集体,在工作中他积极引导各族干警之间相互欣赏、相互包容、相互信任、相互帮助、相互学习,教育干警“团结就是力量”,努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打牢思想基础,增强职业信仰和价值追求,确保司法警察政治上绝对过硬。

二、立足本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叶炜同志始终以正确的法治理念、严谨的工作作风坚定不移地做司法公平正义的捍卫者。一支政治合格、敢于担当的队伍需要经过鲜血和汗水的洗礼,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凸显在重大审判活动的庭审保障当中。在每一起案件的审理前,叶炜同志积极参加庭前会议,协调各方力量,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制定安保方案,确保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他以身作则,坚守第一线坐镇指挥,协调处理各种问题,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得到了上级部门和领导的肯定。2018年严打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开庭审理了百起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力大、旁听人数多的重大案件,警务保障任务异常艰巨,全体司法警察不讲条件、毫无怨言。为了保证按时开庭,押解法警每天早晨7点就起床准备,连续工作的时间长达18个小时,叶炜同志更是在第一线参战,从始至终带领全体司法警察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彰显了司法警察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警务形象,受到了各界的高度赞扬。

三、以身作则,敢为人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支凝聚力强、纪律严明的队伍需要一面旗帜,从军人到司法警察改变的是工作任务和工作环境,不变的是服务人民的责任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作为支队长,他深知“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的道理。工作中,他总是冲锋在前,支队干警都评价他有“两个在前”:“勤务走在前、任务站在前”。他总说,司法警察是当事人来法院最先接触到的工作人员,我们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到最高位置,强化“窗口”意识,加强执勤岗位“文明窗口”的建设。在日常勤务保障工作中充分体现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一方面“严格执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给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序的诉讼环境,另一方面倡导“微笑执法、礼貌执法”,以温和的工作态度,富有亲和力的执法方式增强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度。2017年司法警察支队团支部被自治区评为“自治区先进集体”;201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2019年司法警察支队被乌鲁木齐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团市委授予“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叶炜同志时时处处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尽职尽责,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要求同志们做到的,他都能带头高标准的完成。在法院工作的十多年,他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工作作风,完美的诠释了人民满意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陈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