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惩恶扬善、化解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官,离不开默默坚守、甘当绿叶,严守纪律的保密工作者。在这条无声的战线中,没有豪言壮语,没有震撼之举,有的只是严谨细致、辛勤耕耘、无怨无悔的践行与忠诚。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石伟用7年的时间坚守在保密岗位,见证了法院保密工作的进步与更新。
提到“石伟”,她不仅是一名女同志,更是同事们眼里勇于担当、敢于作为、责任心强的“女汉子”。多年来,她出色的完成了各项保密工作任务,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优秀共产党员1次,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202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保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因钻研而热爱
2014年1月,石伟因工作严谨细致、认真规范,被安排到办公室从事保密工作,她深知保密工作性质特殊,责任重大,不仅节假日不能够保证,加班加点更是常态,但她始终不忘初心、任劳任怨,脚踏实地的做好每一件大事、小事乃至细微之事。为了把保密工作做细、做优、做实,她努力抓住每一个提升锻炼的机会,锤炼自身业务能力。7年来,她先后参加全国法院系统保密工作培训班、自治区高级法院密码业务培训班等各类保密培训10余次,在一次次培训,一次次学习中,更加坚定了她从事保密工作的决心。
为提高保密人员业务技能水平,她充分运用所学知识,定期组织全市法院保密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同时,常态化参与基层法院保密工作考核,对各基层法院保密工作进行现场打分,建立问题台账,发现问题立查立改、逐一销号,确保全市法院保密工作不出纰漏,近3年来,市中级法院接受市自治区高院和市保密局检查9次,均获得良好评价,全市法院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因用心而出彩
根据工作实际,石伟同志不断修订完善《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密工作制度》,草拟《保密工作十六条工作措施》等,经院党组审议通过,成为全市法院指导保密工作的系列制度,为全市法院保密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提供了制度保障。她积极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智慧法院网络、微信公众号、楼宇电视等平台,播放保密警示语、宣传短片,搜集与法院系统相关的保密工作应知应会汇编成册,营造全市法院“警惕常在、警钟长鸣”的保密氛围。
因坚守而伟大
石伟同志从事保密工作7年来,面对挑战不畏惧,面对困难不退缩,始终秉持着“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奉献初心,舍小家为大家、处处以工作为重,是干警公认的爱岗敬业模范。无论是在控制文件知悉范围、规范复制、借阅等审批手续、监督干警是否按规定张贴计算机标识、购置保密设备方面,还是对拟销毁文件登记造册审批,送往指定销毁中心集中销毁工作中,她均能按要求做到详实核查、准确分类、清楚登记。近年来,共接收处理各类公文1.5万余件,从未发生违规操作、文件丢失等问题,做到文件绝对安全。她常对年轻干警说:“保密工作无小事,必须要牢记一失万无的工作理念,做到绝对万无一失”。言语间,听得出她对保密事业的热爱,也充分反映出一名共产党员对保密工作的忠诚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