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明作为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审监庭党支部第一书记,为支部全体党员干警进行党课授课。党课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聚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角度出发,以践行司法为民、强化调解工作为内容,与党员干警交流党史学习心得和调解工作经验。
张明副院长首先带领全体参会干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全体中国共产党员要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在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得实质性进展!
张明副院长指出,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审监庭全体干警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前进方向和行动指南,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作为重点任务来安排,落到实处、突出时效。张明副院长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题,从马锡五同志在延安革命时期通过巡回审判和处理广大群众矛盾纠纷形成的“注重调查研究、方便群众诉讼、就地解决纠纷”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和浙江省诸暨市枫桥干部群众创造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枫桥经验”,延伸到“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入阐述了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法院应如何坚持人民立场,永葆人民情怀,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转变思维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转化成为民办实事的行动。
张明副院长结合自身多年审判工作中提炼总结的调解经验,用具体调解案例向党员干警介绍 “调解四法”:一、群体案件层级调解。对于群体性案件、易引发涉诉信访以及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实行层级调解,形成承办法官、合议庭、庭室领导、分管院领导构成的四级联动调解机制,逐级递进,建立案件“全程、全员参与”的调解工作新格局。二、疑难案件重点调解。对于疑难、复杂、矛盾突出的案件,要找准案件切入点,建立矛盾化解突破口,解开当事人心结,进而达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目标。三、巧用调解建议。对于医疗纠纷等类型化案件,一方当事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往往较为消极,化解矛盾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足。为避免双方矛盾在久拖不决中进一步激化,达到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目标,张明副院长采用“调解建议函”方式,引起当事人高度关注和重视,最终推动案件达成调解。四、注重判前答疑。对于涉及专业知识的案件,张明副院长提出邀请行业专家参加案件审理,共同向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和判前答疑的工作举措,即使不能促使案件达成调解,也能为当事人答疑解惑,以平和的心态接收判决结果,避免普通案件转化为信访案件。
张明副院长精彩的党课授课,让听课的党员干警们受到深刻的启发,踊跃发言谈认识、话心得、讲收获。大家纷纷表示会把相关经验和做法运用到今后的工作中,在司法实践中总结经验,在调解工作中提升能力,用心、用情、用力,从群众利益出发,为化解当事人矛盾多想办法,多措并举,全心全意践行司法为民,做好多元化纠纷化解工作。
张明副院长对与会干警的发言和表态予以充分肯定,并表示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审监庭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我们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围绕解决纠纷这一核心功能,强化调解工作,不断调整优化调解组织形态与调解运行机制,总结调解经验,创新调解方法,提升调解能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关注和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