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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进行时 | 发改案件“回头看”,审判质效“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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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立伟  发布时间:2021-07-30 16:42: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组织召开2021年上半年涉建设工程、不动产类案件发改情况通报暨座谈会,乌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董慧、民四庭副庭长曾敏、冯宁,民四庭审判员庞艳及各基层院相关庭室负责人、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采取整体通报分析、个案点评、沟通研讨相结合的方式,从各基层法院被发改案件数量、发改率以及发改案件类型、发改事由等方面对涉建设工程、不动产类案件的发改案件情况进行总体通报,归纳总结了8类案件的34种发改原因,并对相关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详细分析。结合典型案件,找准案件事实和法律认定方面的症结,为个案处理梳理思路。

座谈中,对各基层院涉建设工程、不动产类案件审理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情况以及法律适用困惑进行调研,并对今后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希望各基层法院的庭室长对案件质量总体把关,建议由庭室领导负责签发新任员额法官撰写的裁判文书,发挥好传帮带工作;二是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对于审理中发现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且意见分歧较大案件,应当报请庭长提交民事专业法官会议讨论,通过类案参考、案例评析等方式充分进行讨论,做到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三是加大帮助指导力度,针对疑难复杂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要加强与上级法院沟通交流,对分歧较大的案件及时请示汇报。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