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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促学 以考促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质效指标业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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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润轩  发布时间:2021-09-22 11:32:0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发挥质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提高乌市中院各庭室质效意识,全面加强审判管理,落实各项质效目标任务,9月15日,根据院党组安排,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各审判庭庭长、副庭长进行质效考核指标业务考试,考试内容紧密结合质效考核指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涵盖了审判质效指标、“一站式”建设指标及信息化推进与应用工作,涉及知识点全面深入,并结合类案检索、司法公开、服判息诉答疑等工作要求,收集相关意见建议。此次考试采取闭卷答题的形式,题型分为选择、判断、简答、论述等。全体参考人员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认真仔细答题。监察部门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质效指标考试作为提升质效成绩的一项举措,本次考试以点带面,以考促学,考学结合,全面检验了参考人员对审判质量管理工作的认识。通过此次考试,进一步提高庭室领导质效意识和质效管理能力,积极引导全体干警学深悟透质效指标内涵,达到“以考核促应用”的目的,实现“人人抓质效、人人懂质效”的良好氛围。

乌市中院将以此次考试为契机,持续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实行“双包联”机制,按月制定质效目标任务,实行审判管理精细化,强化督促落实,促进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