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专项行动工作要点,结合乌市中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响应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2021年5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制定并下发《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执行争一流”活动实施方案》《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开展“亮剑执行难’护航新发展”行动实施方案》,乌鲁木齐两级法院执行局积极响应部署,专项行动如火如荼地展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确保善意文明理念贯穿执行工作始终。天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致力发挥执行和解、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制度的保护功能,帮助被执行企业走出困境,化解债务危机,恢复生产能力。2021年1月至今,天山区人民法院已结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共计209件,其中135件为申请执行人与企业达成一定长期履行的和解协议,避免企业因为此类案件纳入失信人名单,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致力联动机制建设,汇聚力量,形成执行合力。沙区法院执行局经过沙区区委、区委政法委的协调安排,召开沙区基本解决执行难部门联动协调会议,召集沙区17个管委会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确定了沙区基本解决执行难部门联动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特别是辖区管委会社区的协助责任和义务,依照法院执行文书,出具提供被执行人基本信息及居住信息以及生活情况等,为法院执行工作特别是查找被执行人提供必要的便利。同时积极协调区公安分局联动,依法调用相关信息,精确掌握被执行人的行动轨迹及出行情况。自2021年活动开展以来,通过与公安分局的不断协调沟通,沙区公安分局已陆续向法院执行工作开放部分信息,法院执行人员可凭调查函,经审批后,通过公安信息平台,调取被执行人人口信息、住宿信息、加油信息、出行信息(铁路、公路、民航),可较为精确地确定被执行人的生活轨迹及范围。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多措并举攻坚执行难题,竭力兑现胜诉权益。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不断创新执行措施,坚持集中行动与常态化攻坚并重,采取团队作战和集约执行、日常执行与集中攻坚相结合,执行干警错时执行、加班执行、随时执行成为常态,穷尽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压缩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空间,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2021年9月“3+1”核心指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9.79%,执行案件执结率82.25%,终本案件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100%,共受理执行案件6364件(含旧存234件),执结5169件,结案率82.25%,执行到位金额70353.19万元,用真金白银确保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智慧执行”。面对案多人少的压力,米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分析考核指标,细化责任分工,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执行效率。自2021年3月执行局对外公布执行团队专用微信号和信访专用微信号,团队微信号由专人负责运行和管理,截至目前,已有600余名案件当事人添加执行团队为微信“好友”,当事人询问案件进展情况以及其他涉案问题,均能在1-2个工作日内得到有效回复。2021年7月正式启用“执行服务中心”,设立执行案件查询、执行信访接待和执行保全3个窗口,实行智能取号、叫号系统,实现“窗口接待、专人管理、流转顺畅、责任清晰”的管理目标。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人民法院
利剑出鞘,集中执行。达坂城区人民法院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威慑力和公信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利用被执行人返乡的有利时机,开展“利剑”集中执行行动,本次执行行动重点聚集群众所急所难,将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贯穿其中,善于应用拘传、拘留、搜查等强制措施,共执行完毕1件,终本走访完毕4件,完成网络司法拍卖现场查看2件,执行到位金额1.2万余元,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后,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将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完毕率,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执行干警队伍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