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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安宁渠人民法庭:立审执协调联动,加速农户获取苗木执行款7790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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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市区人民法院安宁渠人民法庭  发布时间:2021-11-03 19:01:42 打印 字号: | |

“他们一直在拖欠我们苗木款,这可怎么办啊?”安宁渠人民法庭传来了农户索要苗木款的声音。 

2020年3月,武汉某电力工程公司在安宁渠镇承包某绿化施工项目,向当地一家苗木种植农民合作社采购苗木,双方协商苗木合作社先供货,电力工程公司后付款。苗木合作社依约向对方提供价值879055元的苗木,但电力工程公司只付款100000元。苗木合作社多次索款无果,将该电力工程公司起诉至安宁渠人民法庭。 

因该案件涉及到当地种植苗木的农民收益,安宁渠人民法庭开辟“绿色通道”,及时组织送达和诉前调解工作,办理了苗木合作社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由于被告住所地在疆外,审判员潘泓翰通过电话联系了该公司,经过多次沟通协调、释法说理,双方达成和解:电力工程公司同意给付苗木合作社欠款。 

调解不是目的,保障农民拿到辛苦耕作的收入才是真正的“案结事了”。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新疆法院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要求,以突出民生保障和方便群众为原则,通过固定执行团队办理法庭执行案件的方式,积极推进“立审执”协调联动工作,大大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面对电力工程公司履行期限届满后仍未支付剩余欠款的行为,苗木合作社向人民法庭提出执行申请。法庭当即与执行团队执行员李岿联系,确定立案执行相关事宜,并以电话的方式,与在疆外被执行人的代理人沟通,督促其准备款项,积极履行付款义务。经过进一步沟通,最终被执行人通过汇款将全部案款打入申请执行人账户,苗木合作社成功拿到拖欠苗木款779055元! 

法庭与执行团队相互配合,及时帮助农户解决了纠纷,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的“服务全面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三个服务”原则,“审执联动”机制的科学运行,较好地实现了为群众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效果。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