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动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落实1+N升级措施为抓手,开展治理能力提升、投资消费维权、旅游兴疆富民、产业升级保障、知识产权护航等行动,为首府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健全体制机制,压实工作责任
成立1+N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形成“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下设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工作格局。制定升级版落实措施和督查考核办法,建立工作台账和联系会议机制,细化11项升级措施90条任务,逐一分解到具体部门,将1+N任务落实作为对下考核和帮助指导重点,做到清单化、项目化、痕迹化管理。
二、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依托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等平台,畅通线上线下诉讼渠道,配置诉讼服务电子自助设备,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网上执行,实现20余类事项“一站通办、一号通办、一网通办”。 “一院一特色”,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以简案快审和多元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达70%以上。
三、高效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障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畅通便利高效维权渠道,完善消费维权诉调衔接机制,消费维权案件当日受理当日立案。正确运用举证责任分配和惩罚性赔偿规定,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快审快结消费纠纷案件,高效保障消费者权益。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开展3.15宣传活动,现场解答消费者疑难问题。
四、加大旅游法庭建设,助力旅游业健康发展
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强化速裁团队建设,制定涉疫旅游纠纷办案指引,吸收旅游行业协会、从业者、志愿者参与纠纷调解,实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各方联动,齐抓共建”。在景区设置宣传标牌,公布二维码,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治宣讲和咨询,惩治价格欺诈、霸王条款、旅游宰客等违法行为,通过“旅游司法服务110”全天候服务景区游客。
五、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
设立5个“枫桥式”人民法庭、18个便民服务点、8个法官工作室,在156个村委会(社区)张贴“法官便民联系卡”,织密司法服务基层网络。依托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与街道、社区(村)横向联系,助力打造“无讼社区”,提升诉源治理效果。创建具有县域牧区特色永丰渠“枫桥式法庭”,建立“庭所共建‘枫桥式’”法官工作站,开展送法下基层,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助力产业优化升级
打造专业化金融审判团队,主动与金融监管机构沟通协调,借助大数据信息化手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隐患。健全涉企产权保护机制,加强民企司法保护力度,防范纠正涉产权冤假错案。与政府协调联动,加强破产案件审判,做好“僵尸企业”出清,立案、破产、执行协调破解“执转破”难题。
七、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加强延伸涉外司法职能
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建立网上巡回服务点,制定互联网+巡回审判实施意见,服务保障创新示范区、试验区建设。走访辖区企业,化解商标、专利、实用新型纠纷案件,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设立“坦塔娜”法官工作室,构建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为口岸经济和边贸发展提供司法服务。
八、强化高效执行,助力法治新疆建设
制定执行争一流和亮剑“执行难”、护航新发展实施方案,深度应用“通达海”系统,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立体式全覆盖网格化查控被执行人及涉案财产。加大保全力度,推广保全担保机制,保全保险全覆盖。优化信用惩戒,完善快速修复机制,助力市场主体渡过短期资金难关。发布《行政诉讼司法审查年度报告》,与行政机关保持良性互动,试点建立行政调解中心,推动法治首府建设。
九、巩固脱贫成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立足司法职能服务,妥审“三农”纠纷,开展以案说法、送法进村、进社区等活动,为乡村振兴和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发挥派出法庭和“访惠聚”驻村工作队作用,拓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帮扶举措,协调解决村民生活补助、草场补助等费用120余万元,为美丽乡村建设争取资金160余万元,惠及农牧民300余人。结合辖区特点参与行业领域整治,推动“两山”理念得到落实。助力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依法换届选举,净化基层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