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发挥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稳定发展大局的职能,近日,乌市中院通过视频方式开展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业务培训,中院为主会场,各基层法院为线上分会场,两级法院100余名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了学习培训。会上,乌市中院副院长陈宝贵发表讲话,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董慧主持会议。
乌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徐艳萍结合《民法典》《九民会议纪要》、2021年上诉发改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送达的合法形式、公司对外担保、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认定等有关公司纠纷、金融纠纷、合同纠纷方面实体及程序方面的问题进行详细讲解。
乌市中院民五庭一级法官胡颖以对相关法律的理解适用、结合审判实践及最高院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理的相关指导意见,以点带面,以案说法,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管辖、裁审衔接、当事人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及其他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此次培训会,通过对基层法院往常出错的审判环节及实例问题进行系统回顾,总结错误症结,以统一裁判尺度和审判思路,强化乌市两级法院法官审判理念,明确自身审判职能定位。
会后,陈宝贵副院长向两级法院审判工作人员提出具体要求,强调今后审判业务工作中,各基层法院审判庭室要与中院研究室建立起问题反馈、问题解决、总结提升的良性反应机制;要不断加强学习新疆高院《关于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实现三效合一的六步工作法》及袁勤院长学习党代会精神专题交流发言提纲的精神,提升案件质量,细化裁判文书说理,善做全流程答疑,确保裁判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