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提醒辖区居民既要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又要了解安全隐患、掌握防护技能,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11月29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天山区延安路街道晨光社区“访惠聚”工作队举办了“知礼让平安行,争做文明公民”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辖区居民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晨光社区“访惠聚”工作队员为辖区车主宣传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流程》交通安全宣传单,向小学生宣传讲解《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手册》,并在晨光花园小区门口人行横道处为过往居民宣传讲解《礼让斑马线 文明伴我行》行人安全常识宣传单,引导居民群众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增强安全意识。
居民群众纷纷表示:这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让大家对交通安全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在日常生活中做文明交通的传播者。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晨光社区第一书记、“访惠聚”工作队队长熊秋英说:“这次我们组织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是根据本社区实际情况,结合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辖区居民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对于促进文明出行,提升交通秩序有一定促进意义。”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有效扩大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使辖区居民进一步了解了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重要性,教育引导居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路、行车,提高了居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保护意识,推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