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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两级法院整治立案顽瘴痼疾通报督导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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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立案一庭 郭蕊  发布时间:2021-12-13 11:16:17 打印 字号: | |

12月8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两级法院整治立案顽瘴痼疾通报督导会,对两级法院年底立案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深化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年底立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会议由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明主持,党组书记、副院长张玮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基层法院主要领导、分管立案院领导及立案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中院立案一庭庭长兰莉通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举报立案相关问题情况,副庭长张惠君通报八家基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新市区人民法院、水磨沟区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就整改情况作表态发言。 

张明副院长对年底立案工作提出要求,要求两级法院要提高思想认识,将立案工作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试金石”,深刻认识做好立案工作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严肃监督问效。 

张玮书记作重要讲话,要求两级法院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站稳人民立场,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做好年底立案工作的紧迫性、自觉性、主动性。二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摸清工作底数,把立案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摆问题,找差距、补短版、强弱项,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三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加大整治立案工作中的顽瘴痼疾的力度。各院要逐级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自治区高院及中院相关工作要求,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是主管责任人、立案庭庭长是直接责任人。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树立文明、便民、高效的诉讼服务形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对投诉举报线索处置不及时、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责,决不姑息、决不遮掩。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