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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法官尽责暖人心 办事群众笑开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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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苏比努尔  发布时间:2021-12-13 11:19:02 打印 字号: | |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实际行动温暖民心。 

“您是人民的好法官,今天专门过来给您送一面锦旗和感谢信,表达我们全家人的心意。”当事人一早来到乌鲁木齐县法院立案大厅,将写有“司法为民,青天有鉴”的锦旗送到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常冰的手里,以此感谢法官积极主动作为,高效办案,以群众利益为先的工作作风。 

“我只是做了每一位法官应当做的事,群众满意了,就是我们最大的工作成就,谢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常冰说。 

一起普通的案件,在法院干警看来较为日常,但对当事人而言,是一场公平正义的切身体验。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的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和主动作为,当事人事事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人民群众的一句满意,不仅是对法官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法官的鼓励和鞭策。法院干警要以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持之以恒的务实工作,真正让每一位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的温度。 

乌鲁木齐县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将继续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守初心担使命,落实为民理念,时刻为当事人着想,充分展现人民法院队伍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