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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中院少年庭为妇联代表开展普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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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少年庭 董颖  发布时间:2021-12-14 16:32:2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近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马骏受邀为乌鲁木齐市、区(县)妇联代表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暨《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 

“家庭良好的教育环境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极为必要。”讲座中,马骏庭长以家庭对孩子教育的重要性引题,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总体要求、承担责任、履行义务等方面以典型案例展开讲解,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留守儿童问题、家庭成员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未成年人存在不良行为或实施犯罪应当如何处理等问题以生活中的细小行为为切入点,结合法院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案例进行细致全面解读,引发与会人员的进一步思考。 

针对最近广为关注的“双减”政策,马骏庭长提出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成才观,保证孩子的休息权、娱乐权;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马骏庭长提出除了家庭教育外,社会各界例如学校、妇联、法院、儿童保护组织等相关机构也应当联动合作,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针对《民法典》婚姻编、继承编相关内容,马骏庭长就大家普遍热议的彩礼问题、胎儿是否具有继承权问题做延伸解读。 

马骏庭长表示,少年庭将进一步发挥自身法律专业知识优势,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通过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等各类活动,与广大群众面对面交流探讨,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家庭教育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2022年1月1日施行。该法首次以法律方式,界定家庭教育的内容,提出了一些可供父母使用的家庭教育方法,指出要构建覆盖城乡的线上线下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