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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中院:探索研发多民族语言智能翻译系统 以现代信息技术助推司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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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技术处、研究室、乌鲁木齐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18 11:28:24 打印 字号: | |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智慧法院建设,成立专门科研攻关小组,在全疆首次探索研发多民族语言智能翻译系统,攻克民族语言翻译难关,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依照宪法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诉讼的权利。 

自2021年10月以来,该系统累计应用1491次,翻译转换160余万字。维吾尔语语音转写和文书翻译准确率达到85%,诉服窗口翻译机准确率已超过95%;哈萨克语智能翻译系统已进入语料库建设、算法模型优化、语料数据等技术攻坚阶段,通用文本翻译准确率达65-70%,预计至12月底可达80%。 

从应用情况看,多民族语言智能翻译系统具有以下功能特点和应用优势。 

一是有助提高庭审效率。具备庭审实时转写和智能翻译(将民语语音转写为文字,并实时翻译成汉语)功能,打破传统“1-2位书记员+1名翻译人员”的双语案件记录模式,1名书记员即可完成庭审记录和文本翻译工作,破解传统庭审记录速度慢、翻译滞后等问题,普通少数民族语言案件审理时间缩减近50%。 

二是实现文书高效智能翻译。可实现汉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等多语种文书之间的自动快速文本互译,有效满足法官在个人终端上实现裁判文书及通知文本的翻译场景需求。以一份20页的民语裁判文书为例,常规情况下将其翻译为汉语文本需要1-2天,使用多语种智能翻译系统仅需6-10秒即可完成初步翻译工作。 

三是提升诉讼服务智能化水平。在诉讼服务窗口配备智能翻译机,可实时翻译少数民族群众咨询的问题,实现多语言文字同步屏显,并同步播报合成语音,打破多民族语言的沟通障碍,为当事人和法官提供便捷有效的沟通交流方式。 

四是助力提高法官工作效率。该系统服务进一步延伸至法院办公终端,方便法官随时应用民语文本在线翻译、语音输入、语言转写等功能,极大提高工作效率和便捷度。 

五是实现民语案件可视化评查。将多民族语言智能翻译系统引入审判管理体系,通过智能化文本翻译技术,实现民语案件可视化监管评查,有效解决民语案件“监管难”和“评查难”问题,助推提升民语案件审判质量。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