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紧压实全市两级法院党组织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掌握和评价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12月24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2021年度两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考核。
此次考核,主要围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加强作风建设、预防教育惩治腐败、支持和领导执纪执法工作、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等七个方面内容进行,突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情况以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等重点。中院监察室成立两个考核组,对法院机关24个部门和8个基层法院进行全面考核。
为确保考核取得实效,考核采取年度检查考核与日常监督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既注重检查档案,又注重日常表现。考核组依次对各庭室、各基层法院党风廉政材料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指出各单位在日常监督中存在的问题,综合全年整体情况进行评分,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下一步,中院监察室将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综合评分,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务的重要依据。同时,做好检查考核的“后半篇文章”,以考促改、以考强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