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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两级法院专题学习《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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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监察室 何锦蓉  发布时间:2022-01-12 12:00:46 打印 字号: | |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加强人民法院作风建设督察力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连日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时间抓好惩戒制度的贯彻落实,以部门为单位积极学习《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引导广大法官充分认识建立法官惩戒制度的重要意义,破解思想认识误区,理顺法官惩戒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关系,强化司法责任制条件下廉政风险防控,有效利用惩戒制度优势,堵塞审判管理制度漏洞。 

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会议室,郭新勇庭长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要求干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法官惩戒各项工作,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结合立案二庭信访工作、再审审查工作的实际,将处理每一项工作事务与惩戒规定约束相挂钩,真正让司法人员言行运行在惩戒规定的制度之内,做到警钟长鸣。

干警们纷纷表示,将会严格按照《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规范自身行为,互相监督,认真履职,依法裁判,推动法官惩戒工作落地落实。 

近日,水磨沟区人民法院专题学习《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引导全体法官深刻领会法官惩戒制度的重要性,将《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作为2022年全院重点学习内容,时刻提醒全院干警绷紧拒腐防变的弦,强化纪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意识,同时做好《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宣传教育,预防违纪违法风险。 

近日,米东区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向成领学《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原原本本传达规定精神,要求全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在日常工作中切实转变工作行为、规范执法行为。同时将学习《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充分运用党组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庭务会等形式开展学习,提升全院干警依法履职的能力。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要求两级法院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做好宣传落实,确保《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