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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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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政治部 王宁  发布时间:2022-02-07 11:54:59 打印 字号: | |

1月29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度全市法院系统表彰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奋力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党组书记袁勤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院长叶敏主持会议。

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对202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会议宣读了有关表彰决定和表扬通报,院领导为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 

袁勤书记代表中院党组向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向全市法院干警及干警家属表示慰问。他指出,2021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国之大者”、胸怀“两个大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维护稳定、疫情防控、服务发展和执法办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践行公正司法使命,坚定信念、忠诚履职,圆满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任务。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26.8万件,占全区收案总数的28%,收结案数量、结收比、人均结案数居全疆前列,达到历史新高,21个集体和28名个人荣获各类表彰,新时代人民法院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加强,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生动局面逐步形成,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成果持续巩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司法为民能力水平得到全方位提升,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迈出新步伐,审判管理整体效能得到充分释放,司法行政保障能力得到充分检验,法院队伍综合能力素质得到淬火锤炼。 

袁勤书记强调,2022年是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巩固之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十次党代会、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围绕首府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紧扣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践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叶敏院长在总结时强调,一要坚定信心抓落实。要继续葆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坚定“不获全胜不收兵”的信心,焕发“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干劲,确保中院党组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见效。二要对标目标抓落实。要自觉对标对表自治区党委、乌鲁木齐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对标一流、抬高标杆,持续推进两级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三要聚焦重点抓落实。要持之以恒、凝心聚力抓好法院各项重点工作,以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为支撑,确保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统筹协调、有序高效。

会上还观看了由各部门拍摄的贺岁短片。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