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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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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政治部 陈媛  发布时间:2022-03-09 16:16:05 打印 字号: | |

三十年风雨,三十载奋斗。3月2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举行“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仪式,为从事人民法院工作满30年的23名同志颁发纪念章和证书。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叶敏参加仪式并讲话,院领导、县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骨干和2019年度至2021年度“荣誉天平纪念章”获得者代表参加仪式。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明主持会议。

仪式在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声中拉开帷幕。会议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办法>的通知》《2019年以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誉天平纪念章”获得者人员名单》。大家共同观看了政治部制作的《回忆录》短视频。 

纪念章获得者代表刘金生、邓颖分别进行了发言,回顾了三十年来法院工作的感受与体会,讲述了三十年来中院的发展变化,与大家一起分享在法院工作的收获、感悟以及对法院工作的热爱,并表示将珍惜荣誉、履职尽责,继续为司法事业贡献力量。 

随后,叶敏院长作了激情洋溢的致辞,她代表全院干警对荣获“荣誉天平纪念章”的全体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并致以崇高敬意。叶敏院长指出,“荣誉天平纪念章”是崇高的组织嘉许和精神奖励,闪耀着法院人坚守初心和矢志担当的精神光芒,今天获得“荣誉天平纪念章”的23名同志,胸怀对党和人民的坚定信念,秉承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爱,用激昂的青春和心血书写者对人民法院司法事业的执着和忠诚。他们用公正之心捍卫法律的尊严,践行法官的神圣职责,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希望全院干警要以获得纪念章的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无私奉献的精神和情怀,汲取精神力量,发扬优秀传统,增强职业尊荣感,立足本职、担当作为、积极进取、廉洁司法,为法院事业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作为新一代的法院人,要向这些获得“荣誉天平纪念章”的前辈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坚守初心,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不愧于心、不愧于行,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