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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中院举办两级法院非吸案件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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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刑二庭 王茹  发布时间:2022-03-28 11:22: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业务培训会,传达学习前期赴内地法院调研成果,探索解决目前全市刑事非吸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参加培训交流。 

培训会上,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陈琛就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进行了解读,分享了赴内地调研成果,解读了内地法院非吸案件的认定原则、先进做法、处置亮点,进一步明确了非吸案件追赃完损范围,续封的主体,股权的处置方式,人员的认定、划分和追缴比例,对外债权的处置等具体问题。针对近期乌鲁木齐市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较多,案件呈现出被告人众多,犯罪事实复杂,经济损失巨大,追赃挽损率较低,受损利益群体众多,信访风险突出等问题,着重对非吸案件的证据收集、审查、采信、涉案财产处置等进行了解说。 

整场培训重点突出、内容详实,针对性强,为办理非吸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方法和经验。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具有专业性、实操性、可行性强的特点,进一步统一了办案思想、明确了认定原则、确保了判定标准。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