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加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当天,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派刑事审判第三庭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在乌鲁木齐市植物园开展现场宣传。 活动中,法官们在中心广场摆放展板,设立法律咨询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回答群众现场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宣传和解答有关《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密码法》《反间谍法》等相关法律,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国家安全和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什么是国家安全?”“怎样维护国家安全?”“怎么保守国家秘密?”
面对过往群众的疑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吾尔开西一一做了耐心解答。
吾尔开西表示,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利益,也关乎每个人的切身福祉,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把关稳如山。作为人民法官,我将在审判工作中立足本职,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思想防线,维护国家安全,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氛围。
为持续推进全民国家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将针对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群体,精准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国家安全教育进万家”、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征文、法律咨询、入户宣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持续开展,用接地气、冒热气的“群众语言”,努力达到“润心细无声”的宣传效果,形成和汇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活动现场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待来访群众20余人次,群众对法官近距离的普法形式纷纷表示欢迎和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