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与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就如何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民事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的工作流程(试行)》召开专门协调会,进行沟通协调,并初步形成《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沟通机制》。
该机制就完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案件中的诉讼监督协作配合机制进行了细化,约定建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协商解决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以及其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规定如何通报工作情况、交换工作意见、反馈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受理办理情况等细节内容。
该机制的形成,推动了审判机关内部纠错机制与检察监督工作的紧密衔接和良性互动,有利于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提升民事审判监督工作质效,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