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焰担任审判长,与行政庭副庭长徐峰、审判员张峰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新疆某食品公司诉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类行政处罚案件。
庭审前,张焰副院长查阅案件卷宗材料,分析案情,制定审理提纲。庭审中,她认真履行审判长职责,与合议庭成员互相协作,精准把握庭审节奏,各方当事人及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庭审过程严肃规范、井然有序,庭审现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将院庭长带头办案要求做为常态化工作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引领示范作用,激励带动员额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同时加大庭审直播力度,以公开促公正,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将继续认真落实院党组相关工作部署,以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实质化、示范化为抓手,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为不断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审判作风筑牢根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