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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 | 与青春共舞,与保护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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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润社区“访惠聚”工作队 胡爱琳  发布时间:2022-07-07 17:28:21 打印 字号: | |

暑假来临,为进一步丰富辖区未成年人的暑假生活,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律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7月4日上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山润社区“访惠聚”工作队协同水磨沟区司法局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宣讲,就《民法典》中涉及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知识开展普法宣传。

活动现场,工作队队员和志愿者们向居民发放《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结合典型案例就“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什么、谁来保护、怎样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讲解。“今天,我深受启发和教育,法律保护了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我一定多学习法律知识,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辖区初中生刘向阳说道。 

社区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肖炜表示:“孩子是天使,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关爱孩子、保护孩子是全社会的责任,山润社区青少年儿童特别多,通过此次宣传,旨在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增强了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感,倡导呼吁大家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