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能力,做好迎接全国、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7月1日下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2年全市法院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专题培训会。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董慧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基层法院分管营商环境工作的院领导、全市法院参与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填报的相关庭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分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常雪娇律师围绕全国优秀法院、新疆各地州、市法院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分享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思路和做法,为全市法院提升营商环境各项指标提出了专业性和实践性的指导意见。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结合近两年参与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实际,向参会干警明确了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填报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注意事项等,让参会干警通过近期参与我市落实87项措施第二阶段营商环境评估工作的具体实例,直观的感受到营商环境评价的全过程。
董慧专委就落实好优化营商各项工作部署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认识重要性。全市法院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多项工作任务,要充分认识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明确主体责任。全市法院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营商环境工作贯穿于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全过程。三是要跟进督导落实。全市法院要认真填报工作台账,按时报送推进情况、收集汇总印证资料,主动接受督导检查和考核,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全市法院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宣传平台,通过开设“优化营商环境”宣传专栏,发布典型案例,宣传经验做法,提炼工作亮点等方式,多方位展示法院营商环境工作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会,全市法院对做好营商环境的工作认识更明确、内容更明晰、流程更规范、要求更具体,为今后全市法院进一步开展好营商环境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全市法院将铸牢大局意识,靠实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不断推动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