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依法治市办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示范庭审活动,并召开座谈会,提升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水平。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11家行政机关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开始观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某公司违规经营药品而进行行政处罚一案的公开开庭审理,被上诉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厅级)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中,上诉人对其上诉理由进行了详细陈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庭负责人就涉案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充分阐述。
庭审结束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参与旁听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进行了座谈,认真听取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行政审判中遇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董慧表示,行政机关要把出庭应诉作为一次良好的沟通机会与普法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有效消弭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冲突,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在全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同时,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还采取多种途径、方式,增强府院联动,通过发送司法建议、与行政机关座谈、共同进行专项调研等多种方式,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行政争议,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