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纪律建设部署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为首府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纪律作风保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从严管党治警。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督促指导全市两级法院把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各项工作。在全市两级法院深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针对立案、审判、执行、信访、警务及综合办公室等重点领域,组织全体干警对权力运行进行梳理排查,探索符合审判、执行实际的管理运行模式,推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长效化。广泛开展“十个严禁”学习宣传教育,为全院干警发放“十个严禁”警示卡、警示桌签,时刻提醒全院干警落实“十个严禁”,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扎实开展审务督察,纠治司法作风顽疾。
认真学习贯彻《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规定》,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动全市法院司法作风不断好转。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督察检查,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开展督察检查,对庭审情况、诉讼服务情况、会风会纪情况进行日常检查,进一步提升日常督察质效。加强与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协同,在全院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监督、领导干部违规挂证取酬专项监督、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强化内外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等制度,持续整治顽瘴痼疾,及时接收办理举报线索,常态化开展线索核查,2022年共接收办理各类违纪违法举报线索300余件。
抓好“三个规定”落实,严防干预司法。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严格执行高院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的17条措施》《关于规范填报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的十三条措施》,加强对平台的维护和管理,督促全市两级法院认真落实“三个规定”。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全面推进全市法院作风纪律建设,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启法院作风建设新征程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