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命名“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决定》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和颖荣获“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陈玲霞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被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他们吧!
和 颖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
和颖同志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四十年如一日,担任过民事审判一庭、二庭、三庭和立案庭审判员,办理案件类型多、涉及领域广,审判经验极为丰富。她岗位在变动、角色在转化,但不变的是“公正司法、审判为民”的初心和使命。近三年和颖法官累计办理案件5240余件,办案数量在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名列前茅。在她的办公桌抽屉里,满满地装着“两级法院十佳优秀女法官”“自治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优秀办案标兵”等荣誉证书。她说,这些荣誉将鞭策她不忘初心,继续前行,用心用情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陈玲霞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陈玲霞同志心中装着百姓,常常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在法律适用中传递司法温暖,赢得了民心,是老百姓口中的“金杯”法官。陈玲霞同志每年审结上千起案件,审判中注重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她心系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在化解基层矛盾中不断锤炼为民服务的工作本领,将办公场所临时搬至工地现场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她积极探索业务改革创新,在全疆率先上线使用“道路交通事故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交通事故纠纷,实现了交通事故纠纷线下“一站式”向网上“一体化”的转变,让沙区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工作走在了全疆法院的前列。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近年来,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责任落实为抓手,以机制建设为保障,全力打造一体推进协调联动的审判运行体系,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倾情倾力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到法院工作具体实践中,把人民司法事业发展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让我们向他们学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