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档案是在自然科学研究、生产技术、基本建设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证书、声像资料等科技文件材料。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用信息化手段管理信息化工作,以实现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信息完整、快速查阅、精准管理、长期保存为目标,以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为抓手,率先探索“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档案管理模式,建立整套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流程,利用现有的档案管理系统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电子归档。项目档案清单包括立项申请批复、投标方案、合同、验收报告等内容,全面反映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如需要查阅项目档案,则与诉讼档案查问流程一致,直接在档案管理系统中申请批准,即可查看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所有电子材料。
近日,乌鲁木齐市中院的20个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全部上传到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首次完成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的“数字化”变身,拓展了电子档案的覆盖面,提升了电子档案的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