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民事审判第四庭
民事审判第四庭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安全相关知识,观看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片,开展了国家安全知识测试,引导庭室干警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国家安全意识,将所学知识运用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提高干警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4月12日,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干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会议要求,要围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开展专题学习活动;要做好极端天气下出现的消防火灾、燃气泄漏、电器设备损坏等防范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安全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对办公楼房屋建筑、电线电路、警务用车、食堂燃气设备等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确保全院干警及办事群众人员安全、消防安全及财产安全。
驻山润社区“访惠聚”工作队
驻山润社区“访惠聚”工作队在山水兰德小区南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互动式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队围绕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法律咨询、现场互动、知识答题等形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进行法律宣传。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60余人次。
“原先以为国家安全问题离我们很遥远,在日常生活中会很少接触到这方面的事情,现在才感觉到国家安全与我们每一个普通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居民徐阿姨感慨道。
驻昆仑路南社区“访惠聚”工作队
驻昆仑路南社区“访惠聚”工作队在辖区人流最密集的商业巷道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彩页、播放宣传音频、现场讲解案例的形式向辖区居民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讲述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利益的真实案例,引导居民们树立、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号召大家从自身做起,警惕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担当。
工作队队长王朋坤表示,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国家安全为大家,靠大家,工作队将常态化做好多形式的国家安全宣传工作,筑牢安全防线!
驻电信社区“访惠聚”工作队
“您好,今天我们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这是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材料、民法典宣传材料和当前高发的网络诈骗材料,您带回家看看吧,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您还可以来我们电信社区三楼法官工作室咨询……”
4月13日,驻电信社区“访惠聚”工作队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陈列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法治宣传音频、现场解说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
活动当天,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2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6人次,开展入户宣传30余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驻北湾街社区“访惠聚”工作队
4月13日,驻北湾街社区“访惠聚”工作队开展《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专题讲座。讲座中,“访惠聚”工作队队长、社区第一书记胡颖从“什么是国家安全、解读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如何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向群众讲解国家安全知识,让大家充分认识“国家安全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提高全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活动中,工作队队员还到辖区院落、商铺和居民家中进行国家安全知识宣传,以实际案例向群众分析了危害国家安全的具体行为,切实呼吁群众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观念。
驻晨光社区“访惠聚”工作队
4月13日,驻晨光社区“访惠聚”工作队联合邀请35名党员群众参加国家安全教育宣讲活动。大学生玛依白尔·艾麦尔从“什么是国家安全、传统与非传统安全的威胁、总体国家安全观”三方面宣讲国家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了辖区居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爱国热情,强化了群众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责任,营造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了居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驻红旗社区“访惠聚”工作队
4月14日上午,驻红旗社区“访惠聚”工作队联合新疆北方律师事务所开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国家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居民、小朋友一起参加宣讲,共同聆听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专业律师们为辖区居民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解决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活动结束后,全体与会人员一起走上街头、走进商铺,共同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筑牢群众国家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