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充分了解、统筹解决企业破产审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和资源配置、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业务骨干、部分破产案件管理人代表受邀出席会议。
会上,部分管理人代表就办理破产案件的经验做了交流发言,代表们分别从破产案件审判队伍建设、破产管理人考核管理、执行转破产案件的制度衔接、破产档案管理、“府院联动”机制探讨、企业预重整操作指引等多方面介绍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从实际出发,问题导向明确,方案切实可行,同时也提出了很多可以借鉴的先进经验,为找准破产审判中的堵点、难点提供了思路,为完善破产制度提供了参考。
会议强调,破产管理人在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办好破产案件的重要保障,要不断提升管理人的业务水平和沟通协作能力,逐步尝试建立管理人评估体系,及时形成切实可行的操作机制指导管理人规范有效履职。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建立与破产管理人的长效沟通机制,及时就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为提升乌鲁木齐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水平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