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推进作风建设和“三个规定”填报整改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督察和审务督察反馈意见及全区法院 2022 年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的通报,认真分析全市法院作风建设形势,对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自治区高院政治督察和审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再强调、再动员、再督促。中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叶敏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市法院作风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法院职能的正确履行和发挥,关系到党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关系到当事人对司法活动的信任,关系到全市法院高质量发展和争创全区一流法院目标愿景的实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督察和审务督察既是对全市法院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也是对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要充分认识抓好政治督察和审务督察反馈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坚持问题导向,既要查摆共性问题,还要查找个性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政治自觉,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落实,各负其责、多措并举、持久用力,增强“三个规定”制度执行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共同抓好“三个规定”制度落实,切实提升“三个规定”的制度效能。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督察职能,始终坚持吹响“冲锋号”、扎紧“隔离带”、按实“监督键”。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纠治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贯通运用政治督察、审务督察、司法巡查、专项检查、线索倒查、警示教育等方式对各项工作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要坚持把“第一种形态”作为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以严的主基调一刻不停加强纪律作风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治司法作风问题,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以实际行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为维护首府社会稳定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彰显全市法院司法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