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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三十载,向您致敬! ——乌市中院举行“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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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政治部 梁晶晶  发布时间:2023-05-15 12:10:12 打印 字号: | |

三十年风雨,三十载奋斗。5月12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仪式,为两级法院从事人民法院工作满30年的16名同志颁发纪念章和证书。中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叶敏参加仪式并讲话。

       伴随着雄壮激昂的《义勇军进行曲》旋律,全场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仪式上,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翟青峰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办法>的通知》,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焰宣读了《2022年度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荣誉天平纪念章”获得者人员名单》。

纪念章获得者代表张洁、缪晓丽分别进行了发言,回顾了三十年来的感受与体会,讲述了三十年来法院的发展变化,与大家一起分享在法院工作以来的收获、感悟以及对法院工作的热爱,并表示将珍惜荣誉、履职尽责,继续为司法事业贡献力量。 

叶敏院长作了激情洋溢的致辞,她代表全院干警对荣获“荣誉天平纪念章”的全体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并致以崇高敬意。她强调,“荣誉天平纪念章”是崇高的组织嘉许和精神奖励,闪耀着法院人坚守初心和矢志担当的精神光芒。希望两级法院干警以获得纪念章的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无私奉献的精神,汲取榜样力量,发扬优秀传统,增强职业尊荣感,立足本职、担当作为、积极进取、廉洁司法,为法院事业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大家纷纷表示,作为新一代的法院人,要向这些获得“荣誉天平纪念章”的前辈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为司法事业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