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召开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发改情况分析会,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解决发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统一全市两级法院裁判尺度,推进审判工作良性发展。
会议深入剖析了2023年第一季度审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金融借款合同类纠纷案件和与合同有关的纠纷案件的发改原因及适用法律和认定事实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分别从民间借贷审理中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金融借款合同的相关法律及规则适用,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民事法律责任及现有法律规定,《新担保制度司法解释》涉及抵押权的几个问题,《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所涉及的问题,合同履行中涉及的合同效力、解除、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的规则适用问题等6个方面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同时就如何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避免类似情况、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正确认识和对待发改案件,不回避遮掩,对发改案件要及时分析研判,及时整改,杜绝相同相似情况反复发生,让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二要加强业务学习。要及时更新法律知识,特别是加强对新法、新规、新的司法解释的不断学习、理解与把握,持续提升法官综合素质和能力。三要树立精品意识。要坚持以质量为本,时刻把案件质量视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发扬工匠精神,规范程序,提升工作细致程度,实现审判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