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职务类犯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各机关、企业代表37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以典型案例警醒广大公职人员守好拒腐防变底线。
法官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控辩双方对事实、罪名、量刑等方面的意见。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肃穆,程序严谨有序,方式公开透明,历经1个多小时的庭审,清楚的反映了被告人违法犯罪的完整脉络和思想根源。将庭审现场变成了警示课堂,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让旁听人员近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接受了一次思想和灵魂的洗礼。
参加旁听人员纷纷表示,今天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引以为鉴,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不断强化自我修炼和自我约束,做到心有所守、言有所戒、身有所循、行有所止。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通过开展职务类案件庭审旁听活动,把警示教育搬到庭审现场,充分利用反面教材,发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的作用,有利于强化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法纪意识,有利于发挥旁听庭审的法治宣传作用,促进人民群众与人民法院 “零距离”接触,树立新时代人民法院规范司法、惩治犯罪、深入群众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