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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分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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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审管办 佳依娜  发布时间:2023-07-19 11:42:52 打印 字号: | |

为推动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近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审判执行质效分析会,以问题为导向,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总结上半年质效情况,统筹安排下半年工作。中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叶敏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科学谋划,推进审判质效再上新台阶。针对即将运行的新版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要打好提前量,快速吃透指标,坚持对标对表,找准问题短板,提出有效举措,抓牢抓实“公正和效率”这个主题,以更加务实举措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持续向好。二要持续用力,巩固清积工作取得新成效。要抓牢抓实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紧盯任务目标,持续推进事前预警、定期通报、专项督办等长效机制,推动全市法院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的良性运转。三要拓宽思路,切实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效能。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以“抓前端、治未病”的思路,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法委支持,充分依托人民法庭、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点,坚持矛盾纠纷预防在先、源头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达到“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效果。四要精准施策,有力推进审执工作良性运转。要持续巩固繁简分流和均衡结案成效,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优势,探索推行要素式审判模式,科学统筹月度、季度结案任务。要加强流程节点管控,开展常态化评查,促进全市法院结案均衡和收结案良性循环。五要多措并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要做好发改案件分析研判,找准发改问题点,中院要加大对口业务指导力度,推动裁判标准统一。要坚持能动司法,将“一次性解决纠纷”司法理念贯穿始终,全面提升庭审驾驭、文书写作、判后答疑等核心能力,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六要强化责任,进一步规范司法公开工作。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心,进一步规范庭审流程、裁判文书制作和互联网公开工作,严格审批流程,开展常态化自查,切实维护好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