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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誓词 一生坚守!乌市中院举办“牢记初心 践行誓言”新发展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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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机关党委 杨洋  发布时间:2023-07-28 16:05:39 打印 字号: | |

党员,是一盏明灯,是一面旗帜;

入党,是一种信仰,是一份担当。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发展党员的党性教育,提升新党员的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7月26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牢记初心 践行誓言”新发展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陈新伟带领新发展党员及各党支部党员代表面对鲜红党旗,举起右手庄严宣誓,表达了对党的深厚感情和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

宣誓活动要求,一要坚定理想信念,把准政治方向做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强化理论学习,做到知行合一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确保自己在新时代新挑战中不掉队,切实肩负起新时代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切实把“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誓言,化为脚踏实地的行动。三要勇于担当作为,发挥先锋作用提高自身素质,自觉站稳人民立场,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在岗位上争当先进、牢记身份、做好表率,真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忘入党初心,勇担党员使命。四要恪守纪律底线,加强党性修养、强化思想淬炼,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新入党的同志们纷纷表示,要将入党誓词作为终身追求、终身修养、终身实践,以实际行动履职尽责,敬业奉献,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红色力量。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