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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问需面对面 乌市中院与工商联开展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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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行政执行庭 龚莎  发布时间:2023-08-03 11:35:5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乌鲁木齐市工商业联合会召开促进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座谈会。

会上,乌市中院通报了全市法院开展“维护社会稳定  助力首府发展”执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与市工商联共同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参会企业家代表逐一发言,充分肯定全市法院近年来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做出的积极贡献,同时围绕强化沟通联络机制,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加大执行力度以及信用惩戒、信用修复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中院就与会代表提出在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座谈中,乌市中院表示全市法院将继续加大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力度,贯彻“五查三落实”工作法,落实《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工商业联合会在执行领域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进一步加强与市工商联沟通联系,形成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合力,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此次座谈增强了法院与工商联、商会及企业家之间的互动交流,取得良好的效果。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将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融入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全过程,充分发挥法院执行工作职能,不断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信任感,努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乌鲁木齐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