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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青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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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机关党委 杨洋  发布时间:2023-08-11 16:11:53 打印 字号: | |

8月9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三个规定·青年说”主题活动,进一步引导全院青年干警把握“三个规定”深刻内涵,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活动中,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王蕾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三个规定”文件精神以及相关典型案例,全体青年干警踊跃交流分享感悟。

司法警察支队党支部 杜睿翔

作为政法系统的党员干警,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司法是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坚决做到不干预司法、不插手案件,管好自己约束他人。

民三庭、知识产权法庭党支部  白国慧

作为新招录干警,今天的交流活动是我筑牢廉政底线的第一课。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深入学习、切实领悟纪律要求,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坚决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廉洁自律、“有问必录”,牢牢守住司法公正的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民事审判一庭党支部   古再努·帕尔哈提

“三个规定”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作为法院青年干警,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

研究室党支部  赵家玉

作为法院青年干警,要不怕苦、不怕难,积极作为、主动作为,自觉检视纪律作风,做到思想自觉,作风自觉和行动自觉,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价值,让青春在奋斗中焕发出更绚丽的光彩。

通过交流,大家对“三个规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秉持公正理念,规范司法行为,如实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情况,从源头防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时刻将“三个规定”作为法院干警不受干扰、公正司法的“警示钟”,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