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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中院民三庭受邀为市律协开展破产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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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三庭 索娜  发布时间:2023-09-13 11:47: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卢敏受邀为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开展破产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破产管理人队伍履职尽责意识,提升预重整操作能力。乌鲁木齐律协成员及各律所律师代表参培训交流。

      培训中,卢敏庭长从预重整工作的重要性出发,对《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进行了解读,对预重整工作的产生背景、司法依据、相关优势、核心条款等内容进行了解析,对预重整工作的定义、原则、具体操作流程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讲解。

卢敏庭长对管理人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进行了说明。强调在破产保护法律制度的实施过程中,管理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没有管理人辛勤有效的工作,破产保护法律制度就难以落地,管理人应在债权申报与确认、财产变现、债权人会议等方面提高自身专业能力,才能更好地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此次培训,有针对性地提升了破产管理人实务操作能力,为破产管理人高质高效办理破产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为参训人员提供了经验交流、思想碰撞的平台,形成了“互学互鉴、共同提升”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