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上午,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自治区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听取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座谈交流。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叶敏陪同视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明作工作汇报。
张明副院长从四个方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完善机构设置,在审判中根植“家和万事兴”的传统理念,加强未成年人民事及刑事案件审判,加大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力度,推动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并轨;二是不断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尽责、法院牵头、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因地制宜,打造未成年人特色审判品牌;四是创设凸显少审特色工作模式,多举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司法公信得到新提升。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阿合买提江·阿合尼牙孜一行对法院进行了视察,参观少年法庭并听取相关介绍,对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同时针对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并提出宝贵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阿合买提江·阿合尼牙孜指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是当前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对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践行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对标目标要求,找准司法审判服务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减少民转刑案件、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定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