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巡回讲师团在乌鲁木齐授课。来自最高院巡回讲师团的5名老师采用现场授课、座谈交流、答疑解惑等不同方式,有针对性地“传经送宝”,受到两级法院干警的热烈欢迎。
为确保授课的实效性,讲师团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需求调研,广泛征集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干警最困惑、最普遍、最急迫的问题,确保授课内容契合法院审判工作需要和干警需求,做到有的放矢、按需施教。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逄锦温以 “受贿罪司法认定中的若干问题”为题,从受贿罪犯罪构成要件出发,针对受贿罪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八个具体问题展开论述,通过理论与案例的结合,深入浅出的剖析了职务犯罪案件的重难点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复议室主任、三级高级法官林莹紧紧围绕执行异议、复议、监督等内容进行授课,从异议期限、审查原则、共有财产、参与分配、变更追加、执行回转、执行监督救济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具体、通透实用的诠释和解读,并结合依法规范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做了详尽的分析与指导。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赵锋以《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基本原理与方法》为主题,详细论述了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内容。授课过程既有深度,又有高度,“干货”满满。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史智军结合审判工作实践和建工领域相关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关系、依据、进行了详细讲解,围绕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述,并与参会法官就审判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剖析。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商事庭副庭长毛海波通过案例分析、法律条文解读等方式生动形象的讲解了民商事审判中存在的疑难法律问题,讲解内容紧密联系审判工作实际,极大的满足了法官对于专业解读民商事疑难问题的需求,拓展了法官的审判思路和视野。
授课结束后,讲师团成员与到场法官进行互动交流,了解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审判工作相关情况,并对法官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针对性解答。
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巡回授课内容丰富,紧贴实践,既指导实务,又剖析法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对于提升法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司法专业能力和审判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