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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中院召开规范办理新型毒品案件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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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刑一庭 刘鹏东  发布时间:2023-09-22 19:38:03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解决新型毒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案件含量鉴定及定罪量刑等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依法严厉、精确打击新型毒品犯罪,9月15日下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联合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以及部分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就规范办理新型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就《关于规范办理新型毒品案件的会议纪要(意见征求稿)》(以下简称《意见征求稿》)的制订背景及有关问题进行说明。参会各单位根据办理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实际,就《意见征求稿》适用范围、新型毒品含量鉴定与折算方法、贩卖毒品未遂的认定、贩卖毒品替代物的处理及具体量刑标准等内容进行研讨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并就有关问题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今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新型毒品案件办理中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有力打击毒品犯罪行为,持续净化社会环境,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