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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中院召开中秋、国庆节前警示教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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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监察室 白茂祥  发布时间:2023-09-22 19:42:36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恪守纪律规矩底线,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9月21日下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中秋、国庆节前警示教育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工作通报,对近期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

一要深刻汲取教训,时刻紧绷纪律之弦。

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镜,以案为戒,自警自醒,做到懂规矩、知敬畏、守底线,坚决抵制“四风”问题,狠刹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吃请跑送等歪风。要深入查摆解决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坚决抵制“四风”不良习气,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二要严守纪律规矩,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要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要把抓好“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的重要举措,支部书记、部门领导要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责任,自觉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

三要提振精神,全力冲刺目标任务。

要按照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数据分析会暨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进会部署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力做好“三个规定”填报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要强化监督,筑牢廉洁安全防线。

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作用,加强对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的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査处一起,坚决抵制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责任编辑: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