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就两级法院诉源治理工作进行探讨交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重要指示精神,将法院工作融入当地社会治理体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明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区法院第三季度诉源治理工作报告,通报各基层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质效情况。各基层法院重点汇报当前诉源治理工作开展中的亮点做法和工作成效,分析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疑难问题,阐述下一步工作打算。
张明副院长表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两级法院要从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个“总纲”出发,坚决贯彻落实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强化诉源治理,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从根本上减少案件发生,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为契机,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融入党委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探索创新都市版“枫桥经验”。要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多方聚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诉源治理中的作用。要将非诉化解的工作模式延伸到基层,利用乡镇、街道现有互联网电脑,以“一根网线、一块屏幕”为标准配置,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工作载体,在线集约集成乡镇、街道解纷力量,大力推广现代化信息技术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中的运用,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全程网上办理。要充分激发乡镇、街道化解矛盾纠纷的潜力,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矛盾纠纷化解队伍,以点带面推开诉源治理工作。
各基层人民法院纷纷表示,将以本次推进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络,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切实筑牢保障群众权益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