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新时代审判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12月13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两级法院审判监督业务培训会,两级法院分管审监业务副院长和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培训中,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院审监一庭庭长王婷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审理民商事再审案件中的若干问题、各基层法院审理再审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制作民商事再审案件法律文书的相关问题等三个方面出发,针对审监案件审理、制作、实务进行了专题授课,并对各基层法院在审监工作中遇到的审监实务问题进行了经验分享与交流讨论。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明表示,审判监督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的重要制度设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两级法院一要加强审判监督队伍建设。各基层法院均应配置专业审判监督法官,并加大业务指导和培训。二要完善上下级法院沟通联络、监督机制。要着力化解上下级沟通问题,对指令再审或发回重审案件跟踪指导,更好的统一司法理念和裁判尺度,推动形成两级法院审判监督整体合力。三要将调解工作贯穿审判的各环节和各方面。要打好“诉讼+调解”组合拳,把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全过程,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四要加强同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两级法院要与检察机关做好信息互通、工作联通,共同推进案件公正审判,实现审判监督工作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