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马骏带领合议庭走进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在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
马某与陈某婚后育有一女,后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于2023年8月经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小陈由陈某抚养,马某因不服婚生女的抚养权判决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后马某又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一审败诉后再次上诉至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该案二审承办法官马骏事先了解到本案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大,且情绪激动,为兼顾血脉亲情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考虑到该案三方当事人均居住在达坂城区,为便利当事人应诉开庭,妥善审理此案,决定前往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政、妇联等多部门代表旁听案件庭审。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本案争议焦点,耐心引导双方举证、质证,通过法庭调查、辩论以及当事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查明了案件事实。参与旁听的代表们对案件争议焦点给予深度关注。
庭审结束后,马骏法官即刻组织参与旁听的各部门代表召开联席会议。针对案件双方当事人心结,各部门代表积极参与该案的调解工作,与承办法官一起通过“代表说理 法官说法”的方式,向双方耐心讲解相关法规,详尽解释劝导,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分析该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解中。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为指引,以人民为中心,及时主动引入社会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在提升案件质效的同时,切实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